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农产品购销储贷款
服务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符合融资规定的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所属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吴忠市分行 利率范围 按人民银行及农发行利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额度 1-1000万 贷款期限 1年及以下
担保方式 混合担保 还款方式 按月、季结息,按还本计划还本
申请条件

1.具有开展相应业务的经营资质。2.具备与开展相应业务相匹配的存储条件,能切实做到专仓(垛)保管、封闭运行。3.信用状况良好。经农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自觉配合农发行信贷监管;借款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金融监管规定的不良记录。4.生产经营正常。近三年至少有两年实现盈利;生产经营超过一年未满三年的,至少有一年实现盈利;新建企业和新改制到位企业除外。5.财务状况良好。剔除政策性指令性贷款因素影响后,粮棉油收购、调销贷款融资后资产负债率在85%(含)以下;专项储备贷款融资后资产负债率在90%(含)以下,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总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事业单位法人未按企业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的,可不受本条第4、5款限制,但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7.反洗钱执行状况良好。无洗钱交易行为,不得为农发行洗钱风险等级分类中的高风险及以上等级。8.贷款用于专项储备的,应提供政府或有关部门下达的储备计划或相关文件。9.采用信用保证基金贷款模式的,经基金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并缴存相应信用保证基金后,可适当降低准入条件,具体标准由省分行确定。10.为解决收购“空白点”问题,发挥地方政府调控职能,由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按“谁指定贷款企业、谁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原则指定入市收购的企业,经省级分行研究同意后,可直接准入。11.为支持扶贫开发工作,总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产品特点

(一)执行政策。以执行国家政策为前提,围绕支持和服务“三农”,做好农产品购销储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二)择优支持。以借款人风险承受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为核心,对资信状况好、效益高的借款人予以优先支持(三)封闭运行。严格执行“钱随物走、购贷销还、专款专用、库贷挂钩”监管措施,确保贷款本息及时足额收回(四)分类管理。在确保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区分不同贷款用途和客户类型,采取差别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