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棚户区改造贷款
服务对象 (一)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未列入监管部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 (二)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 (三)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及其与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合资成立的项目公司。
所属金融机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同心县支行 利率范围 按人民银行及农发行利率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额度 1-50000万 贷款期限 5年以上
担保方式 混合担保 还款方式 按季结息,分次还本
申请条件

(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承担项目融资或建设的相关资质和能力。

(三)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或资本金出资方式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信用状态良好。

(五)反洗钱状态良好,不存在洗钱交易。


产品特点

为解决纳入国家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的城中村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潍坊改造和城市规划范围外的重点棚户区改造,以及列入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而向借款人发放的中长期政策性贷款。